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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措施加快秦皇岛市总部经济发展

阅读:67次日期:2022-06-30
落户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用地支持……6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秦皇岛市推进创新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解读之“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六条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
 
总部经济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集聚带动作用大。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总部经济对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区域合作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市在价值链体系中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我市逐步形成了以高端制造、港口物流、高新技术为支柱的现代产业体系,集聚了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总部型企业,总部经济特征初步显现。
 
为了加快引进、培育和壮大总部企业,形成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6月10日,市政府发布了《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六条政策措施》,从落户奖励、晋级奖励、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用地支持、人才激励等6个方面,创新出台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鼓励支持措施。
 
《六条政策措施》内容明确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给予落户奖励,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收资本的1%给予开办补助。开办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现有的总部企业给予晋级奖励,对总部企业首次被评定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或全国农产品加工业100强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在我市投资兴业的总部企业给予贡献奖励。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认定次年起五年内,纳入市内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10%的奖励100万元,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20%的奖励200万元。
 
同时,对总部企业给予办公用房补贴,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在本市购置总部办公用房的,自用部分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分3年按比例补贴;在本市租用自用办公用房,按照实际租金的40%一次性给予18个月补助。对总部企业给予用地上的支持,总部企业新建商用办公大楼的,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所需建设用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对总部企业有贡献员工给予人才激励。对总部企业员工中个人年收入4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50万元以上的有突出贡献的业务骨干(金融业除外),按其上一年度对地方贡献的50%予以奖励;其子女入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校。
 
《六条政策措施》所称总部企业,指在本市注册、经营,实行统一核算,在秦皇岛市域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总部企业的投资主体、经济性质不限。总部企业采取随时申报、汇总认定的方式,条件成熟的企业可随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复审合格的企业纳入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集中认定周期原则上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