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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复函:同意

阅读:184次日期:2021-08-25

政府办公厅最新发布关于同意北京至秦皇岛国家高速公路遵化至秦皇岛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同意设置12处收费站↓↓↓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至秦皇岛国家高速公路遵化至秦皇岛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北京至秦皇岛国家高速公路遵化至秦皇岛段设站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1〕283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北京至秦皇岛国家高速公路遵化至秦皇岛段建成后,设置遵化东旧寨、迁西东、迁安大五里、迁安城区、迁安高新区、潘庄、燕河营、抚宁西、海港北、石门寨、山海关石河匝道收费站11处,山海关端口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