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开12月份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第三批)
阅读:190次日期:2020-12-25
秦皇岛鑫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案
2020年11月29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抚宁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秦皇岛鑫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生产,生产车间内已建设氢氧化钙生产线1套,未投入生产使用。该套生产线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立案。
德昌新型燃料有限公司涉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12月4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昌黎县德昌新型燃料有限公司院内堆放的粉状煤、回收散煤未完全苫盖。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立案。
秦皇岛市屹涵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案
2020年12月9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秦皇岛市屹涵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大量砂子露天堆放,虽采取苫盖措施,但未进料棚。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立案。
秦皇岛市同程木业有限公司涉嫌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规定加装污染控制装置案
2020年10月28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秦皇岛市同程木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有一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未按照规定加装污染控制装置。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立案。
首钢白云石矿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案
2020年11月29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卢龙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卢龙县首钢白云石矿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原料未入库储存,部分物料苫盖不完全。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立案。
五分塑料制品厂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案
2020年12月3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抚宁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抚宁区五分塑料制品厂未生产,有间断性生产迹象,一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加热挤出工序未完全封闭,厂房东南侧窗户未封闭。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