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恶势力团伙暴力催赌债四人获刑
阅读:127次日期:2018-09-10
近日,井陉县法院对涉嫌敲诈勒索犯罪的孙某、王某黄等4名被告人进行了审判。
经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孙某纠集王某黄、康某(另案处理)等人,逐步形成恶势力团伙,在石家庄多个地下赌场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然后采取在借款人家门口喷漆、骚扰借款人亲属、滋扰、恐吓等软暴力方式,先后向刘某、李某、王某等催要赌债。2017年11月初,被告人孙某、何某在石家庄市友谊大街一地下赌场向张某放高利贷共计18万元。2017年11月28日下午,何某、孙某纠集王某明、韩某(另案处理)、王某黄、康某对张某家采取拍门、堵门、断水等手段追索赌债,受害人及家属多次报警,直到两天后张某偿还了何某、孙某5万元后,何某等才结束了对张某的追索行为。
2018年春天,被告人孙某与其哥哥孙某某(另案处理)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一楼内经营赌场,负责招揽客人收取提成,并介绍安排被告人王某黄、康某来赌场工作,配发对讲机,负责看守通往赌场的一、二楼铁门,甄别进入赌场人员等工作,3月29日,孙某被井陉警方抓获。
近日,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分别作出判决:被告人孙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对犯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王某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王某明判处拘役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