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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4起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

阅读:75次日期:2018-08-13
1.山海关区城乡建设局监管科科长张红山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2016年,张红山在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工作中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条件的赵某被列入改造补助对象范围,并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1.7万元。张红山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4月,张红山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海港区石门寨镇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办公室主任高庆槐履职不力、玩忽职守问题。高庆槐在担任石门寨镇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办公室主任期间,对重点地区、重大矿井巡查监管不力,未严格落实区政府对疑似盗采矿井的相关措施,致使2016年3月某煤矿联改井发生透水事故,造成2人死亡严重后果。2018年5月,区纪委给予高庆槐开除党籍处分。
3.卢龙县潘庄镇小万山村党支部书记李景满向危房改造、维修户摊派费用问题。2011年至2016年,李景满先后向该村4户危房改造、维修户摊派改造维修工作饭费共2500元,并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3月,李景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陈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奇滥用职权问题。2016年9月,陈奇在明知道本村电力施工占地范围内土地已流转给某国有企业情况下,仍主张并组织将应补偿给该企业的占地补偿款发放给有关村民,造成国有企业经济损失6.88万元。2018年5月,陈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