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自3月1日起开通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业
现居住在秦皇岛,可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市民注意了,身份证申领、补办和换领不需再回户籍在地啦!从3月1日起,秦皇岛9个受理点开通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业务。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根据河北省公安厅要求,秦皇岛市公安局在全市共设立了9个办证受理点:海港区的建设大街派出所,山海关区的南关派出所,北戴河区的海宁路派出所,抚宁区的抚宁镇派出所,开发区的长江道派出所,青龙县的青龙镇派出所,昌黎县的昌黎镇派出所,卢龙县的县局户政科办证大厅,北戴河新区的西河南边防派出所。居民可就近选择受理点办理。
据秦皇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鲍林雪介绍,目前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仅限本省居住的河北省户籍人员。身份证异地受理需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到受理点申请办理,异地办证受理点在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并确认一致后才予以办理,经核验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老弱病残行动不便人员可由家属到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上门办证。16周岁以下人员办证需由监护人带领。省内异地办证的周期为18个工作日,临时居民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发。
鲍林雪提醒申领人需凭回执单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要在现场进行指纹核验。证件损坏和期满换证的,申请人应当出示损坏和到期的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首次申办和到期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鲍林雪也表示,对相貌特征变化较大或人口信息系统中没有照片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申领人,暂不予以受理,申领人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对有过伪造、买卖、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记录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